通知公告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转自校园网    更新时间:2022-04-15 17:50:17    编辑:管理员    浏览:262

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力,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展建设,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纵深发展,宝鸡市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第三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我校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聚丝路英才 创宝鸡未来

 二、组织形式

 学校推荐参加市级大赛。市级大赛主要面向市内各类创业群体,分为青年创意组和企业创新组两个组别,按照县区和有关单位落地赛海选、市级复赛、市级决赛和推荐省级大赛的程序进行。

 三、参赛条件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项目所在地位于宝鸡市境内。往届宝鸡市创业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青年创意组

 1.截至2022年5月31日,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企业创新组

 面向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包含制造业、服务业和劳务品牌、乡村振兴4个类别(参赛项目报名时需予以准确区分。①制造业项目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②服务业项目,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③劳务品牌类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④乡村振兴类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仅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注册、生产与经营)。

 1.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四、参赛名额

 青年创意组10个,企业创新项目2个,类别均不能兼报。

 五、赛程安排

 (一)学院推荐(4月11日—4月18日)

 1.各学院组织专家(导师),依照《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通知》(详见附件1)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2.参赛项目团队将参赛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青年创意组不提供)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青年创意组创业计划书(推荐模板见附件4)等材料的资料(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于4月18日前报送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按照推荐顺序,以推荐顺序-项目名称-材料类别命名)发送至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学校推荐(4月19日-4月21日)

 如各学院推荐超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拔参加市级大赛。

 (三)参加市赛(4月26日—5月)

 市级资格审核:4月30日前,市级大赛组委会审核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大赛复赛。

 市级大赛复赛:5月25日前,市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复赛,按青年创意组和企业创新组评选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大赛决赛。

 市级大赛决赛:5月31日前,市级大赛组委会采取项目路演方式,分别组织青年创意组、企业创新组举办决赛,并按照得分排名,评选出青年创意组和企业创新组一等奖各1个、共2个,二等奖各2个、共4个,三等奖各3个、共6个。同时,市级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县区、单位组织和参赛项目情况,评选优胜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六、奖励

 市级大赛组委会对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以及优秀组织奖等进行表彰奖励。

 (1)青年创意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颁发大赛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各2000元。

 优胜奖:若干,奖金各1000元。

 (2)企业创新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分别颁发大赛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等奖:1个,奖金8000元。

 二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个,奖金各3000元。

 优胜奖:若干,奖金各1000元。

 七、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地点在高新校区明理楼241室,电子邮箱:bywind1999@126.com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办公室,李建鹏,3566215

 化学化工学院:马琳,电话:15291750858


 附件:1.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通知

       2.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

       3.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4.宝鸡市第十一届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撰写要求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科研管理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