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教学活动,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自查时间:11月13日至11月17日;研究生院抽查时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二、学院自查内容及方式
(一)教学常规检查,具体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大纲、教材及讲义课件、教育硕士实践教学环节落实等方面,重点检查教学秩序(随机听课2-3门),硕士课程开课及教材使用情况,任课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学生上课情况等。
(二)教育、旅游管理、艺术等专业硕士实习情况。
(三)中期考核及开题情况。
(四)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进展情况。
(五)检查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情况。
(六)召开座谈会。各培养单位须召开研究生、任课教师和导师座谈会,了解教师教学状态、研究生学习情况。梳理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教学工作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七)问卷调查。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研究生课程教育质量评价表(附件1)、导师指导情况问卷(附件2),做好问卷统计及分析,对问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举措。
三、学校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教学及培养过程的检查。主要检查各年级研究生导师指导情况,2023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两年制专业硕士中期考核、论文开题、实习情况;2024届毕业研究生论文撰写进度等,并对各培养单位开设的公共和专业基础课程(2-3门)进行随机听课。
(二)召开座谈会。分别召开研究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研究生课程学习、导师指导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实好各自查环节,把期中教学检查作为深入调研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各培养单位11月30日前提交一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着重反映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纸质版报送到研究生院(尚勤楼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yjs@163.com。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3565212
研究生院
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