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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23-12-30 10:35:55    编辑:管理员    浏览:267

关于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我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写作、学术不端检测和送审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一)论文一稿

1.提交日期:2024年1月12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24年1月19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按照学位论文提纲完成第一稿,主体部分(引言、正文、结论)结构完整。

2)格式要求。符合《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相关要求。

3)字数要求。学术型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专业型学位论文(艺术硕士除外)不少于1万字;外国语言类应达到外语0.6万词;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0.6万字,毕业创作及习作完成60%。

(二)论文二稿

1.提交日期:2024年2月24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24年2月29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按照导师修改意见,收集相关资料,对研究内容、图表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梳理,达到学位论文标准。

2)格式要求。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学位论文基本结构完整,编写规范。

3)字数要求。学术型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5万字;专业型学位论文(艺术硕士除外)不少于1.5万字;外国语言类应达到外语0.8万词;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0.8万字,毕业创作及习作完成80%。

(三)论文三稿

1.提交日期:2024年3月8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24年3月15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根据导师的第二稿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基本达到论文送审要求。

2)格式要求。格式进一步规范,达到送审标准。

3)字数要求。学术型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专业型学位论文(艺术硕士除外)不少于2万字,外国语言类应达到外语1万词;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1万字,毕业创作及习作完成90%。

(四)论文四稿(预答辩稿)

1.提交日期:2024年3月22日

2.导师意见反馈日期:3月29日前导师根据研究生提交第四稿论文情况,确定学位论文是否参加预答辩,并将不同意参加预答辩研究生名单交至培养单位并以书面形式报备学位办公室。

3.论文文稿要求审查内容

1)内容要求。对学位论文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论文结构、内容、引注、参考文献等内容达到送审标准。

2)格式规范。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对学位论文规范整改。

3)论文字数。学术型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专业型学位论文(艺术硕士除外)不少于2万字;外国语言类应达到外语1万词;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1万字,毕业创作及习作完成100%。

(五)论文定稿(预答辩后修订稿)

1.提交日期:2024年4月7日

2.预答辩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培养单位统一将学位论文报送至学位办公室进行查重、校外专家盲审等工作,报送学位论文时附4次《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及预答辩记录表。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一)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预答辩委员会以学科组为单位,由相关学科和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实行导师回避制。

(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成绩评定

毕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预答辩,缺席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论文答辩,延期至下一年重新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预答辩委员会根据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答辩情况及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对其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成绩评定。预答辩成绩按照学校的规定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预答辩通过。

预答辩不通过者,延期至下一年重新进行预答辩。对预答辩委员会不予通过的决定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向本培养单位学术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相关工作要求

1.2024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必须进行预答辩,缺席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学位论文评审和论文答辩。

2.预答辩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自行组织。预答辩要求于4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

3.每位研究生预答辩过程必须记录在《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记录表》(附件1)。研究生预答辩完成后,由培养单位统一将《预答辩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附件1的纸质版交至学位办公室(尚勤楼308室)。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结合预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进行论文检测。

2.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匿名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学位工作邮箱bwlyjsxw@163.com,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8:00。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检测,检测时间为4月11日—15日。未按时提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学位授予申请资格。

3.研究生应提交指导教师4次指导记录的纸质版、《送审确认书》(附件3)纸质版。未提交者,不予以论文检测、送审。

4.电子版学位论文格式为pdf文档,命名方式为“专业+论文编号.pdf”,论文编号见《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号表》(附件4)。

四、学位论文送审

1.2024届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全部在外送平台进行匿名送审。送审开始时间为4月15日,预计20个工作日完成。

2.各培养单位填写《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附件5),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位办公室。

3.送审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包括:送审封面(隐去个人信息与指导教师信息)、扉页(隐去个人信息与指导教师信息)、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注意须隐去作者简历、致谢及其他可以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建立起“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学科秘书、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级工作联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撰写及导师的指导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收集研究生学位论文各个撰写阶段的过程性资料。

3.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杰

联系方式:3566230

 

附件:《相关文件、表格》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