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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来源:转自校园网    更新时间:2020-10-10 13:57:12    编辑:管理员    浏览:438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宝文理院研字〔2018〕5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18、2019年项目结题及2020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生个人申报、指导教师确认、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评审及公示,共评选出2020年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54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34项,自筹项目15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宝文理院研字〔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研究期限

项目的研究期限从2020年9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研究周期为2年(2018级学硕、2018级工程硕士、2019级教育硕士须在2021年6月30日毕业前完成)。

三、 经费管理

1.学校给予每个重点项目0.3万、每个一般项目0.15万元经费支持,研究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自筹项目经费不统一划拨。经费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协同管理。

2.研究经费研究期满并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报销项目研究全部经费。经费报销程序严格按照宝文理院研字〔2018〕5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须严格用于图书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论文发表版面费、调研费、参加学术会议费等。

四、项目研究与结题

1.项目负责人要在10月15日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签订项目研究合同书,积极组织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目标、成果形式等认真开展研究,确保研究取得实效。

2.每个重点项目:文科各专业要求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文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理工科各专业要求在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SCI源期刊或2篇核心论文;或获得相当于以上水平的应用性成果(专利授权、规划报告、技术规范、政策咨询、旅游规划、行业标准、案例、作品等)。每个一般项目: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申请创新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相当于以上水平的应用性成果。

3.获批项目应在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研处组织中期检查。对不报送或中期检查工作无进展,以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停拨项目经费。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2020年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