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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自校园网    更新时间:2020-10-26 15:23:24    编辑:管理员    浏览:353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提升高等教育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做到风险可控,确保教学与科研工作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

检查对象包括全校所有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特别是重点实验室。

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子元

成员:党政办公室、科研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以及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23日—10月26日)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实际,制定迎检工作方案,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针对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二级学院必须于10月27日之前,将《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至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尚能楼20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jwlxysys@163.com。整改措施应全面、详细,并作为附件报送。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10月28日—10月29日)

1.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查看各二级学院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措施等。(10月28日)

2.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10月29日)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总结(10月30日—10月31日)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现场抽查(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配合省教育厅入校现场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由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赵凡

电话:3362700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10月23日